【臨近聖誕節及元旦 • 提防毒品派對】
於去年聖誕節及元旦期間,葵青警區共接獲6宗「販運危險藥物」案件。當中共有7人被捕,其中2名為21歲或以下青少年 (當中1人為學生),青少年佔整體被捕人數28.6%,情况令人關注。
吸毒除了對身體及精神健康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外,更須負上刑事責任。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,最高可被判處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港元。年輕人切勿以身試法,斷送前途!
葵青警區呼籲校方及家長時刻提醒學生/子女:
- 警方將會繼續加強執法行動,巡查派對場所及高危的濫藥場所,制訂有針對性的防範打擊措施;
- 年輕人應小心選擇娛樂場所,避免誤交損友,墮入法網;
- 切勿相信「試一次不會上癮」的謬論而嘗試吸食毒品;以及
- 任何羣組聚集均有可能增加病毒擴散的風險,市民不要參與任何受禁的羣組聚集。任何人如違反規定,可被定額罰款5000元。